星期四, 六月 21, 2007

关于民主

有句话叫“我并不赞成你所说的话,但是我可以用我的生命来保护你说话的权利。”这是民主的基础。我在想,不能排除这样一些情况:有些人很会表达,而持另一类观点的人则不擅长于此,往往大家倾向于接受前者的主张,但究竟谁的更合理,就需要由时间来检验了。所以民主的结果是:被接受的,不见得是最正确的,但一定是最能说服人的。这个前提需要不同观点的人都能够平等地、充分地表达自己的主张。但这点在一些时候很难得到满足,因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,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到处陈述自己的观点。然而在大是大非的一些问题上,大多数人还是舍得精力去明辨的。

1 条评论:

Iphoenixes 说...

nod,说服等于忽悠……